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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内涨房租遭拒 房东断电换锁逼房客退房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5月26日,市民刘先生致电记者反映:去年12月份,他在章贡区水南镇南桥新村西一区15号租了一套房子,租金为每月700元,租期为一年,但前段时间房东突然提出房租要涨到每月1200元。对此,刘先生并不答应,但房东便采取断电、换锁等方式要收回房子。

  刘先生告诉记者,租房时他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书,里面明确规定租金为每月700元,租期是从2010年12月26日到2011年12月26日,为期一年,为此他还交了500元的押金。记者在协议书上看到,里面确实有这些内容。可在今年4月份,房东向刘先生提出要涨租金,每个月要加收500元,并要求从5月份开始按照新标准交付房租,否则就退房。“现在还在租期内,怎么能说涨价就涨价呢,我觉得很不合理。”刘先生说。27日,记者了解到,由于刘先生不愿加付房租,也没有搬离,房东已经采取了断电、换锁等方式逼迫他搬迁。

  27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房东兰先生,他告诉记者,由于近期物价上涨,周边同等面积的房屋租金都涨到1000多元了,他的房屋租金肯定也要相应涨价,之前双方是有一个简单租房协议,但那是不正规的,不能作数。兰先生表示,房子是他的,多少租金只能他自己说了算,租户觉得不合适可以选择随时搬走。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洪都律师事务所刘善明律师。刘善明告诉记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房租数额、租房期限,就必须按协议执行。房东要求提高房租,就是变更协议内容,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就属于违约。如果房东坚持要收房的话,租户可以去法院起诉房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记者杨小林)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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