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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贷”来希望 已发放贷款238万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日前,下岗失业的杨桂英从市农村商业银行获得小额担保贷款5万元,用于自主创业,我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扶持,杨桂英开办内衣服装店的创业梦变成现实。据悉,今年我市财政、人社、妇联等部门联合受理推荐成功的小额担保贷款惠及28个创业者、1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金额达238万元,并成功促进就业156人。
  

    杨桂英是我市一名普通下岗工人,开办一家内衣服装店是她多年的梦想,可是选定地址后,装修资金却让她犯了愁。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得知后,主动对她的创办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介绍了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事宜,随之,她递交了贷款申请,经过审批很快拿到了5万元贷款。

    据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退人员、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随军家属、残疾人、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及城乡妇女等从事微利项目的自主创业人员。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相关部门审核推荐,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我市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登记失业人员须持《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军队复退人员须持《退伍证》或《城镇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证》;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随军家属须持结婚证、配偶军人相关证件;残疾人须持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等级证书;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须持所属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证明及返乡前异地就业的有关材料;以上人员应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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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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