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江西经济新闻 >> 正文内容

江西上调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25日电  从江西省社保局获悉,该省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45元调整为265元。

 

    据悉,调整范围包括,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已选择一次性缴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责任编辑:佚名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