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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爆炸伤了人 赔偿意见难统一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市民高女士来电:日前,我被一瓶突然爆炸的啤酒瓶伤及脸部,我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赣州市金岭路开了家餐馆,5月12日,客人要了一箱冰镇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麦牌”啤酒,当她从冰箱中取出啤酒,还没来得及放下就“砰”的一声发生爆炸,碎玻璃在她鼻梁上部、距右眼球不到1厘米的地方划开了一道口子,顿时鲜血直流,后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急救,经医生诊断伤口长2厘米、深4毫米,并被告知痊愈后也会留下疤痕。当晚,高女士家人将此事告之了该啤酒公司驻赣州办事处人员,办事处销售人员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表示要等总公司来处理。

之后,高女士夫妇多次联系赣州办事处及总公司,直到5月18日晚,驻赣州办事处一陈姓工作人员说,公司同意赔偿高女士3000至5000元。但高女士并不满意这样的赔偿,她认为此次事故对自己的视力及容貌造成了严重损害,后续的整容等医疗费用也应由对方承担。而福建总公司的人员表示,高女士被炸伤不排除是其自身失误造成的,公司赔偿只是出于人道,因而拒绝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5月2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总公司售后服务部的主管郑先生。他认为,公司所用的啤酒瓶经过严格检测,不存在质量问题,啤酒瓶爆炸可能是长途运输中晃动或者搬运过程中发生碰撞所造成。因为没有很好地保留爆炸现场,所以无法确定爆炸的具体原因。但因高女士是公司合作伙伴,出于人道对其进行赔偿,又鉴于高女士伤势较重,公司将考虑对其后续整容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

据一位李姓啤酒配送人员介绍,啤酒瓶爆裂现象时有发生,但因为一般没有对人体造成大的伤害而不被重视。章贡区消协一张姓工作人员认为,高女士虽然是餐馆老板,但也是该品牌啤酒的消费者,啤酒生产商有责任为其产品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并表示如有必要,消费者协会将会介入。此外,受害者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该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一旦发生此类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证据,以免商家推卸责任。(见习记者朱国操 记者喻晓佩)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朱国操 记者喻晓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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