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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巴塞尔协议Ⅲ下一步:影子银行监管待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聂伟柱 杨斯媛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巴塞尔协议Ⅲ只是一个起点,并不是一个监管改革的终点,未来还将在几大领域进行一些改革的具体工作。”范文仲表示,第一个领域就是系统性、重要性银行,目前国际上正在考虑一个确定系统性重要银行的方法论。

总结金融危机教训时,系统性金融机构大而不倒问题被认为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范文仲表示,全球系统性、重要性银行机构有多少;怎么对其加强监管;日常监管是不是要有更加全面的方案,这些信息估计会在今年确定下来。

与此同时,影子银行监管改革同样是改革应有之义。影子银行虽然是非银行机构,但是又确实在发挥着事实上的银行功能,其为次级贷款者和市场富余资金搭建了桥梁,成为次级贷款者融资的主要中间媒介。

“现在对影子银行体系也在考量一些监管方案。”范文仲表示,若把银行业体系监管标准提得很高,同样具有信用中介功能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若监管仍比较薄弱,那么就会形成监管套利。

显然,如果不对影子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在未来同样会存在重大漏洞,引发金融危机。所以从全面性的角度考虑,国际上也在商讨针对影子银行体系的有效监管。

其他两方面则集中在会计准则融合以及跨境监管协调机制上。

“现在世界上有两个会计体系,以美国为首的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计体系和以欧洲为首的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会计体系。”范文仲表示,若两个体系不统一,同样的财务报表情况可能有天壤之别。为了实施公平的监管,需要考虑加强两个体系的融合。

对于加强跨境监管协调机制,范文仲表示,好的时候信息通畅;一旦发生危机,为了保护本国金融机构利益,金融信息沟通就会很困难,这方面同样是未来监管改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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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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