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19日电 据江西省发改委消息,该省出台了《江西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当地月同比CPI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可以领取物价补贴了。
启动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的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金额,以后按月发放,直至停止。补贴标准计算公式为:每人每月补贴额=现行低保标准(或失业保险标准)×月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如九江市五类区域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280元,2月份九江的CPI为4.8%,每人2月份的补贴额为13.44元(280×4.8%=13.44)。城市每人每月补贴不足10元的,按10元发放;农村每人每月补贴不足5元的,按5元发放。
启动联动机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计算公式为:调整后低保标准=现行低保标准×(1+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指数上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