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陈济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为广泛听取各地对修改地方组织法的意见建议,5月17日至1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赣州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5月17日,正在赣州调研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会见了盛华仁一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参加会见、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赵智勇,省政协副主席肖光明参加会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参加会见、出席座谈会并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参加会见、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平陪同调研并参加会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炳峰陪同调研并汇报有关工作。
5月1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组织法修改调研座谈会在赣州召开。调研组听取了赣州和吉安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各级人大,特别是乡镇、街道等基层人大工作情况,并围绕地方组织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盛华仁在讲话中对赣州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盛华仁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在赣州这块红色土地上,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成功实践。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在制度的平台上更有效地实践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行政,使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地方组织法是关于我国地方政权的组织、产生、职权和工作程序的基本法律,修改地方组织法,将有助于从法律上、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更符合国情,更有利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乡镇人大、乡镇政府是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好乡镇人大组织、明确其职责、发挥好其作用,事关基层政权的巩固。在新的时期,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如何依法履职、更好地服务代表,已成为各级人大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盛华仁表示,与会人员在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对下一步修改地方组织法很有帮助。调研组将认真研究、总结,把好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化,并提升到法律层面。
史文清在致辞中对盛华仁一行到赣州调研表示诚挚欢迎,并介绍了赣州市情和有关工作。史文清说,地方组织法是关系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部重要法律。修改完善地方组织法,对于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能;着力提高依法治市水平,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凝心聚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推动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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