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民生新闻 >> 正文内容

女儿出嫁户口无法迁出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4日

女儿出嫁户口无法迁出

派出所:户口“非”转“农”须办相关手续

南康市颜先生来电:我女儿是非农业户口。2002年,女儿嫁到南康市三江乡新江村,但当地派出所一直拒绝接收女儿的户口,不知是何原因。

5月11日,颜先生告诉记者,2002年,他女儿跟三江乡新江村的一名小伙子结婚,但户口一直在娘家无法迁走,原因是三江乡派出所拒绝接收其女儿的户口,称城镇户口不能转入农村户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三江乡派出所的有关工作人员。对方解释说,根据有关规定,城镇户口转入农村户口要有严格的手续,首先要满足新江村90%以上的村民签字同意和颜先生的女儿有责任田这两个条件,然后由当地村委会、乡政府、三江乡派出所、南康市公安局盖章同意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记者王长颉)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长颉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