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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险再创三项全国第一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继去年创下种植业承保面积、保额和自治区财政补贴三项“全国第一”之后,今年内蒙古的农业保险再次保持了这一纪录。记者近日从内蒙古保监局获悉,截至今年7月31日,内蒙古政策性农险保费收入已超过14亿元,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超过6400万亩,政策性农险财政补贴金额超过12亿元,均排名全国第一。

  “内蒙古农险业务之所以能够再创新纪录,这和自治区政府逐年加强惠农、惠牧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内蒙古保监局局长毋育生介绍说,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政府主席巴特尔提出,将“加大种养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其中种养业参保面积达到6750万亩”列为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十项民生工程”之一。这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连续3年将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列为为群众办好的实事之一。

  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对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还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在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中的重要性,加强对农业保险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将今年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此前,通过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从而使《方案》与以往年度相比发生了六大变化。一是《方案》下发时间提前1个月;二是改变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由转移支付改为专款发放,采取种植业保险预拨款制度;三是扩大种植业保险责任,降低起赔点和保险费率、提高保险金额等;四是下调奶牛养殖户奶牛保险保费承担比例5个百分点,调整为15%;五是以旗县为单位划分养殖业保险业务区域,加快全区养殖业保险发展步伐;六是建立农业保险理赔行为奖惩制度,对理赔服务质量差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评排名后5位的旗县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资格。

  “2007年到2009年,自治区农险实施方案的出台时间均在5月底、6月初,而盟市的实施方案出台时间平均会推后15到30天。因此,在6、7月份承保工作开始前,部分地区的旱灾、冰霜冻等灾害已经发生,有部分保单是‘顶灾承保’,农户逆选择问题突出,进而产生了协议理赔问题。”毋育生表示,今年《方案》提前出台后,有利于承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华农险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郭兰峰也表示,以往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困扰理赔款的发放时效,造成农民不理解。而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对种植业保险采取预拨款制度,对农险承保机构来说,解决了很大的问题。

  “《方案》提前出台,在有效规避逆选择风险发生的同时,也对各保险承办机构的风险评估、承保验标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3家农险承办公司在大面积灾害发生时的损失查勘、按保险合同理赔等方面也将面临严峻考验”。毋育生说。

  为此,内蒙古保监局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要求,先后派出3个检查组11人次,历时35天对中华联合乌兰察布市中心支公司、赤峰市中心支公司以及人保财险赤峰市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基本摸清了财政补贴养殖业保险和种植业保险在承保签单、理赔服务、费用列支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农业保险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为了防范化解因政策变化可能给保险行业带来的经营风险,更好地将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内蒙古保监局专门召开座谈会,要求3家农险承办公司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并重点防范在巨灾风险分担机制缺失情况下因受巨灾导致保险赔付不足的风险发生,重点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农业保险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重大理赔事件,防止引发行业信任危机风险。同时,积极主动应对养殖农户因产业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导致大规模捕杀奶牛、能繁母猪带来的道德风险,并积极防范虚假批退、虚挂应收等各类违法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内控管理,主动防范因盟市旗县保费补贴资金难以兑现而产生的应收风险。

  据了解,《方案》出台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财政、农牧业等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下,3家农险经办机构认真开展种植业承保和养殖业承保勘查定损理赔工作。截至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已向各盟市预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本级财政种植业及奶牛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3亿元,预拨付时间和金额有所提前和增加,保证了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累计赔款支出4512万元,20825户农户受益。其中,财政补贴种植业保险已决赔款支出386.23万元,能繁母猪保险已决赔款支出1216万元,财政补贴奶牛保险已决赔款支出64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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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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