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欧阳晓红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日前,来自泰康人寿的消息称,该公司20亿元次级债计划获得保监会批准。按照该计划,泰康人寿可在2011年发行20亿元10年期次级债务。
2010年泰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就此,泰康人寿相关人士介绍,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符合保监会的监管要求。但因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一个动态指标,泰康人寿希望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让偿付能力保持在一个更大的安全边际范围内,以满足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
业界人士分析,此举或许也昭示今年内,泰康人寿无法实现IPO。
泰康人寿方面表示,偿付能力反映的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只有具备足够的赔偿和给付能力,才能在有效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基础上快速发展业务。近三年,泰康人寿持续保持偿付能力充足,业务实现了连续稳健增长。2010年,泰康人寿保费规模达到了867.65亿元,同比增长29%。
事实上,去年底,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申请募集次级债,应符合开业时间超过三年、上一年度末动态偿付能力预测未来1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低于100%。这或许也意味着,泰康人寿2011年将进一步扩展业务。披露信息显示,正因为受资本市场波动及股息分配以及业务发展的影响,泰康人寿2010 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175%,较上年末下降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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