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综合素质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为人诚实,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2、职位要求
对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并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本科学历,中文、法律专业。
4、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800元,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待遇1600元/月(含工资及相关福利等)。
5、自身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报名办法
凡有意者,请在2011年5月20日前到赣州市城乡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地址:赣州市厚德路83号)报名,同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文章代表作等复印件。
联系人:伊女士 联系电话:8227904、13033221686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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