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陈小兵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近日,我市决定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督导评估工作,力争三年内所有乡镇中心小学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评估合格率达到100%,已经评估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一步巩固提高达到新的办学标准。
据了解,我市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在完善学校运动场地、教育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加强现代化教学装备与应用、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等方面适当提高标准。从2011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小学和第一轮未评估的50所初中、城区小学的督导评估。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年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1/3以上学校进行评估。(特约记者陈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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