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有人假冒开发商收“预付款”后失踪
被骗的1万元钱该怎么拿回来?
赣州市王女士来电:2008年10月,信丰县一傅姓男子以帮我买房为由,收了我1万元钱。如今他人都找不到了,我还能拿回我的1万元钱吗?
4月28日,王女士告诉记者,2008年,她在赣州市文明大道开了一间理发店,因为傅某经常会来理发,两人便慢慢相识。闲聊中,王女士透露了买房的想法。傅某便说他就是开发商,正在飞龙大桥桥头开发一个楼盘。傅某当场表示,如果王女士想买房的话,他可以少收王女士两万元的预付款。王女士信以为真,于2008年10月4日在理发店里交给傅某1万元钱。王女士有些不放心,就要求傅某提供正式购房发票。傅某则解释,会计出差了,要一个星期后才能回来,到时再补上正式发票。王女士无奈,只能要求傅某先写一张借条。一个星期后,王女士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就到傅某说的那个楼盘去调查,结果令王女士倒吸了一口冷气,事实证明傅某所言无一是真。王女士赶紧给傅某打电话,要求他还钱,但傅某以各种理由推托。2010年中秋节过后,傅某突然消失,王女士想尽办法也找不到他。
采访中,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到傅某的家乡去找过他,但是一样没有他的消息。不过在当地派出所,她意外地发现,跟她一样找傅某的人还有两个,且情况大致相同。就王女士所遭遇的事情,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国信表示,王女士可以联合其他受害人,一起到派出所报案。此外,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还钱。 (特约记者肖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