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江西经济新闻 >> 正文内容

江西:交强险费率与事故理赔及交通违章挂钩

来源: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5日电 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申请车险信息共享平台增加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功能的请示》近日已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批复,标志着江西省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交强险费率与事故理赔信息、交通违章处罚信息的“双挂钩”联系浮动机制初步形成,预计本月相关信息可全面上线。

    根据批复意见,平台将采用中国保监会与公安部联合发文中的最低费率浮动标准,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强险费率上浮10%,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20%,累计上浮不超过60%。目前酒驾系统的测试环境已经部署完毕,各公司系统与酒驾系统的联调测试正在紧张进行中。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这项规定,我省车辆交强险最终保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费=交强险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其中,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0%+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20%。

    以一辆五座家庭自用小轿车为例,其投保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如果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一般事故达3次及以上将有10%~30%的浮动);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30%(1×10%+1×20%)。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30(1+30%),第二年应交纳保费1235元。
 

来源:信息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