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别家的污水流进我们家来了 疏通费该谁出?
□记者曾艳华 文/图
日前,赣南日报连续接到住在赣州市青年路11号居民打来的电话,反映他们小区隔壁楼房的化粪池堵住了,污水从墙脚渗到他们小区院子里。他们多次向当地居委会反映,居委会也派人看过,可是两个月过去了,事情还没有解决。现在天气越来越热,污水也越渗越多,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
图为从墙脚渗出来的污水。
4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年路11号了解情况。据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喻永华介绍,青年路11号小区共有两栋楼房,有65户居民。今年2月份他们就发现小区墙脚边开始渗出污水,当时他们以为是下雨的积水,后来渗水越来越严重,产生的气味让人难以接受,他们意识到这可能是隔壁化粪池出了问题。他们多次向赣江街道办事处人民巷社区居委会反映,可居委会说管不了,要小区居民自己解决。可喻永华说,这不是小区的化粪池发生问题,小区居民也是受害者,居委会不出面解决,他们又该找谁解决呢?
据悉,青年路11号的隔壁是人民巷20号,是赣州市果业局原办公地点兼职工宿舍楼。果业局的楼房是1994年建的,而青年路11号的两栋楼房是在1999年建的,地势比果业局的楼房更低一些,出现问题的地方正好是两家相接的墙脚。市果业局一刘姓退休职工告诉记者,这栋楼共三个单元,住了有40多户人家,果业局没有搬走前,单位每两年会请人疏通一次化粪池,搬走以后就没有人管了。现在该栋楼房的一、二层归市国资委管,其余的住家户也换了不少主人。
记者找到人民巷社区居委会,该居委会主任邱慧表示对此事居委会已尽职责,她们也没有办法。据邱慧说,小区居民第一次反映情况后,她就找到了赣州市果业局,但果业局说房子已交付给市国资委了,不归他们管了。找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答复房屋都还没有入住,不可能是他们堵掉的,即使要出钱疏通,他们也只出他们一份的钱。在没有任何单位愿意出钱的情况下,居委会请人来疏通化粪池,发现化粪池抽不出水来,疏通师傅说可能是化粪池通道裂了,要改道,工程预算要3万元。邱慧说,居委会是个没钱的单位,又没有执法权,只能起协调沟通作用。要找居民平摊这笔钱是不太可能的,她曾找过人民巷20号的一些居民,可那里的居民都说不关自己的事。因此这个问题要得到妥善解决就是看能不能由哪个单位出掉工程造价的大头,再让这里的居民平摊一点,不然的话,她们居委会对此无能为力。
就该问题的责任认定,记者采访了江西正制律师事务所的纪晓欣律师。纪律师认为:若查明青年路11号小区的污水是从隔壁人民巷20号渗漏过来的,根源在于人民巷20号的化粪池没有及时疏通,那么及时疏通堵塞的化粪池才能解决问题。对于人民巷20号而言,化粪池作为建筑物的公共设施,系业主共有,所以因公共设施给他们带来侵害的,应由人民巷20号的全体业主对外承担责任。根据《物权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从已查明的事实来看,人民巷20号的全体业主并没有对疏通费用达成任何“约定”,但是现实的情况也很明显,人民巷20号的业主有些生活比较困难。到底这疏通化粪池的费用由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