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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败诉 紫金矿业被罚3000万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何青 王小贝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天的公告称,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去年发生的污水渗漏事故一案审理结束,终审维持原先判罚款3000万元的结果,5名被告人的刑期则有所减免。

  判决书维持原先判决的第一项: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紫金山金铜矿判处罚金3000万元。

  根据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原处长黄福才和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原厂长林文贤、原副厂长王勇、原环保车间主任刘生源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新闻回顾

  紫金矿业污水渗漏案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引发福建汀江流域污染,造成沿江上杭、永定鱼类大面积死亡和水质污染。公司更一度隐瞒事件长达9天。

  今年1月,该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后公司及5名被告人不服审判结果,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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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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