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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4日电 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该市将上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将得到提高,住房公积金积累速度也将加快。
据了解,新调整的标准为:2011年度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每月22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与上一年度相比调高了300元;下限为每月1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调高了60元。新月缴存额执行时间从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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