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目前,不少车主反映,在对3.5吨以上货车年审时,车管部门会强制要求安装货车防护栏装置,但由于被“指定”了安装厂家以及价格等因素,引起部分车主不满。4月24日,记者来到反映问题较多的南康市进行采访,该市交管部门回应,按相关法规要求,3.5吨以上的货车需强制安装防护栏,但是并没有指定安装厂家和对价格进行干预。
货车车主:
指定厂家且安装费用高
货车车主、南康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他在南康市一车辆检测中心对车辆进行年审检测时,检测中心要求他去指定的一个厂家安装防护栏,并被告知一辆货车的安装费用需要2300多元,没有安装防护栏的车辆不能通过年审。刘先生认为,这样的安装费用太高,并且,要到指定厂家安装防护栏也令人不解。另一名货车车主表示,很多车辆在出厂时就已经安装了防护栏,所以他觉得没有必要重新安装,如果车辆出厂安装的防护栏没有用,那么新车在上牌时,车管部门就应该做出提醒。
交管大队:
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要求
针对南康市部分车主反映的情况,记者找到了南康市交管大队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长期以来,货车尾部防护栏安装不当和标志不清,是造成夜间追尾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预防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江西省公安厅去年8月下发了关于载货汽车安装防护栏的工作通知,目前南康市交管大队是根据相关文件,在今年3月初正式执行对3.5吨以上的货车进行强制安装防护栏的规定。这名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赣州市交警支队的文件,上面明确指出“凡未按要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志的车辆,交警车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据介绍,因为原来的安装标准未作明确要求,加上近年来各种追尾事故充分证明,原来安装的不符合国标的侧后部防护装置根本起不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所以自2010年7月1日起,一律按《道路交通法》要求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吸能缓冲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原有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装置须拆除重装。
针对很多车主反映安装的防护栏价格过高并指定厂家的情况,该负责人强调,防护栏价格定价是经物价部门批准了的,交警部门没有对防护栏价格进行干预,更没有让车主去指定厂家安装防护栏,需要安装防护栏和反光标志的货车车主,可以到获得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认可的厂家安装防护装置,并到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公安部安全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的厂家粘贴反光标志。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江西省只有两家修理厂能够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其中一家在赣州。(实习生钟海燕 记者廖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