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军人伤亡保险赔偿标准大幅提高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许京峰、记者刘建伟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3日

  本报长春8月2日电 许京峰、记者刘建伟报道:昨天中午,沈阳军区联勤部财务部人员将各60万元保险赔偿金送到抗洪烈士李守信、刘磊父母手中。财务部部长王江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起,全军官兵伤亡保险赔偿标准大幅提高,这是沈阳军区首次按新标准发放。

  据介绍,以往我军烈士保险赔偿金最高为8.64万元。去年年底,总部颁发新的《军人伤亡保险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烈士保险赔偿金提高到30万元。同时,部队还为所有现役军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官兵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将获得保险赔偿金30万元。

  7月29日,某装甲团中士李守信、列兵刘磊在吉林市抗洪抢险中英勇牺牲后,沈阳军区财务部立即联系办理保险赔偿事宜,及时为两名烈士家属发放了保险赔偿金。

分享:

来源:解放军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