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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26日电  据江西省教育厅消息,近日,赣州市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督导评估工作,力争三年内,所有乡镇中心小学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评估合格率达到100%,已经评估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一步巩固提高达到新的办学标准。

    据了解,赣州市政府按照“十二五”义务教育标准化办学的要求,修订完善赣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在完善学校运动场地、教育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加强现代化教学装备与应用,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等方面适当提高标准。从2011年开始至2013年,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小学和第一轮未评估的50所初中、城区小学的督导评估。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年年度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1/3以上学校进行评估。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县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时间自行确定。新一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督导评估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同时对“十一五”期间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行复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所辖完全小学进行督导评估。经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由市政府颁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奖牌,且市、县每三年组织一次复评,以促进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经评估认定为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予以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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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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