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小额贷款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导读]去年下半年以来,信贷紧缩让融资市场叫苦不迭,但小额贷款公司却是业绩飙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达2614家,贷款余额达到1975亿元,迫近2000亿元大关,其中2010年新增贷款1202亿元。
去年下半年以来,信贷紧缩让融资市场叫苦不迭,但小额贷款公司却是业绩飙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达2614家,贷款余额达到1975亿元,迫近2000亿元大关,其中2010年新增贷款1202亿元。
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小额贷款无论从体量还是额度方面都取得了飞跃,在此之前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仅为1334家,仅2010年就增加了1280家,几乎翻了一倍。其中,内蒙古、辽宁、江苏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分别达到286、204、194家,排名全国前三位。另外,江苏贷款余额居全国之首,为337.23亿元。
自2008年5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开展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目前已达2614家。但在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易贷中国认为,融资难、监管缺位是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中面临的主要难题,微型金融仍处于金融体系的边缘地带,这是不争的事实。
据悉,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融入。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值50%。但实际情况是,小额贷款公司银行渠道的融资非常少,而捐赠资金更是微不足道。由于放贷额远大于吸纳资金额,小额贷款后续资金压力将会愈发凸显。
上海某小额贷款公司表示,进入3月份以来,该公司1000余万元贷款额度已用完,目前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易贷中国认为,解决“边缘”尴尬,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突破发展瓶颈必须面对的。首先,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已经纳入金融机构范畴,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尚在“围城”之外,应当给予其明确定位,并在金融机构体系中按相应的定位统筹监管;其次,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在准入金融体系的基础上,使其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用低利息的同业拆借解决资金问题,可配合中短期融资债券给予补充;第三,小额贷款公司应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要有合理的贷款定价,有适合市场的产品,增强技术及风险控制,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同时,保证坏账率处于较低水准。
近几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对于中小企业短期融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弥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所留下的企业贷款市场空缺。
业内人士表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中国银监会统一监管,只准放贷、不可以吸储,放贷的利率根据同期央行基准利率而定,最低不得低于0.9倍,最高不得高于4倍,与同期银行贷款相比,利息相对要高一些,但放款速度较快,且贷款时限可控制在较短周期内,利于企业短时期内的资金周转。
据易贷中国对上海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2011年第一季度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达到18.2%,同比增加近3个百分点,较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近1个百分点。受银行信贷调整影响,今年小额贷款公司门庭若市,而银行基准利率的提升也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最高可达到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之多,但由于其贷款期限较灵活、申请审评较简化的优势,不少中小企业已经习惯了向小额贷款公司“借钱”。
相关中小企业表示,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短期融资,若能在短时间内还清借款,利息偏高也可以承受。因为银行贷款的周期普遍在6个月或1年期以上,而小额贷款公司可短至一个月甚至几天。由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短急性和灵活性,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有力平台之一,而且随着政策的逐渐放宽,其作用将更加凸显。
有专业人士指出,由于民间金融机构的监控力度尚有待提高,中小企业借款时仍应保持谨慎态度,应当寻找信誉较好、服务较为完善的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对企业自身的还款能力应有较为准确的预测,以选择适宜的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完成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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