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民生新闻 >> 正文内容

被扣钱,只因未完成销售任务?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被扣钱,只因未完成销售任务?

邮政:是销售业务需缴纳的货款

赣州市胡先生来电:我去年与赣州市邮政局签订了经营报刊亭的协议。去年年底,邮政局给我发来一批贺卡,要我销售,但没有卖出去。今年4月,我把报刊亭转让给了另一个人,邮政局就从我的押金里扣除了652元的贺卡费,我认为不合理。

近日,市邮政局一欧阳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邮政报刊亭作为邮政局对外的窗口,开办了报刊、贺卡、邮票等多项销售业务。至于胡先生反映的扣了他652元钱的情况,这是属于正常贺卡销售业务需缴纳的货款,而非扣款。针对此,律师江国信分析认为,如果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双方可根据协议处理此事。如果协议上没有相关的约定,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特约记者肖隆林)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肖隆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