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近日,石城县某食品经营业主谢某在处罚决定通知书上签字时,他为经销26瓶假五粮液酒,被工商部门处以3.7万元罚款而懊悔不已。
近日,石城县工商局接消费者举报称,该县城内有几家食品店销售假冒五粮液酒。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在谢某食品店和仓库里查获假冒的五粮液酒26瓶。
经查实,2010年间,当事人谢某陆陆续续从其朋友手中购进39度和52度的“五粮液”白酒共计26瓶。其中39度“五粮液”白酒的进价为400元/瓶,售价为650元/瓶;52度“五粮液”白酒的进价为490元/瓶,售价为750元/瓶,货值18500元。针对当事人谢某销售该种侵权产品的行为,石城县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张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