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买了一条“绿箭牌”口香糖,包装中居然有奖额为15.8万元的奖券。4月21日,市民陈女士来到章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讲述了她几天前遭遇的一场中奖骗局。
据了解,市民陈女士4月18日在赣州市红旗大道永安南城超市购买了一条散装“绿箭牌”口香糖,并在包装内发现一张兑奖券。核对后,陈女士惊喜地发现自己中了二等奖15.8万元。
在拨通奖券上的中奖申报热线后,电话那头一个自称为美国箭牌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分公司财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把奖金支付给外地中奖客户。就在陈女士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如实报给对方后不久,一名自称是上海浦东新区工商银行的李姓男子又给陈女士打来电话,告之要先行缴纳完个人所得税和公证税费,然后就可直接领奖。“大奖”当头,陈女士未及细想,便多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共汇去20540元。
账号报了,钱汇了,但在这之后,陈女士却再也联系不上对方。此时,陈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4月21日,陈女士找到章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反映以上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通过联系该品牌口香糖赣州代理商了解到,该品牌口香糖没有举办任何此类促销活动,据他们了解,近来确实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用箭牌产品进行中奖欺诈活动,他们估计公司产品在包装和销售的过程中被人动了手脚。
对此,章贡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反不当竞争法》中明文规定,有奖促销中最高奖项不得超过5000元,否则很可能是骗局。他们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对方要求银行转账汇款,或对方要求先交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一切费用后再领奖的情况时,要提高警惕,以防受骗。(阙素红 特约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