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监管 >> 正文内容

税务部门曝光3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偷税案件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本报讯 (记者韩昱)国家税务总局6月16日发布消息称,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目前绝大多数自然人纳税人依法进行了纳税申报,但有部分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经税务部门多次提示提醒后仍不如实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6月16日,上海、重庆、湖北武汉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偷税案件,分别是: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拆分、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三、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申报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并据实填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2024年度个税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请依法如实办理,切勿轻信某些带有欺骗诱导性质的“节税秘笈”。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对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无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