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天津证监局日前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徐阳因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近4亿元。
图片来源:天津证监局网站截图
天津证监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对徐阳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徐阳的要求,天津证监局于2025年3月3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徐阳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徐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涉案期间,徐阳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合计获利9897.29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有关合同、证券账户资料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津证监局表示,徐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对于徐阳提出部分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部分账户不由徐阳控制使用、行为认定和违法所得计算没有标准、没有主观故意、未收到异常交易警示、对市场未造成影响等意见。经复核,天津证监局认为徐阳的陈述申辩意见不能成立,对徐阳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天津证监局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徐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97.29万元,并处以2.97亿元的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3.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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