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小区物业为何不再托管?
居委会:部分住户长期不交费,无力托管
赣州市杨女士4月18日来电:我是赣州市生佛坛前17号华厦花园的居民。我们小区的开发商之前将小区物业委托给了和平路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但居委会前几天给住户发了一张通知单,就继续托管小区物业要收取每月每平方米0.3元的物业管理费一事征求居民意见,之后有20多户居民将填写的反馈表上交给了居委会,还有30多户居民则未上交反馈表。4月16日,居委会停止了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我们小区现在已无人进行物业管理了,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当日,就此情况,记者联系了章贡区解放街道和平路社区居委会。一童姓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居委会在对该小区的物业进行托管时,每月每平方米只收取0.15元的物业管理费,但是,如此低廉的收费仍有不少居民长期不交。面对目前门卫工资上涨等情况,居委会早已很难负担托管该小区所需要的资金,因此他们向该小区所有住户发放了征求意见的通知书,看居民是否同意将每月的物业托管费上涨到0.3元/平方米。居委会收集居民反馈的意见,发现在该小区的60户居民中,只有25户居民反馈了意见,且其中有很多户就是原来长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住户。针对这个情况,居委会决定不再托管该小区的物业,并对该小区的居民说明了无力继续托管该小区物业的原因。 (特约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