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4月19日,记者获悉,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全社会合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举报电话:0797-8158860、8158867;电子信箱:13492732@qq.com。
火灾隐患举报受理范围: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在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熊汉文 记者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