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田鹏)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关于2024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一般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和《关于2024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等3则公告。
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度基金通平台做市商进行了年度综合考评。
根据结果显示,年度综合评价为A的基金通平台做市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基金一般做市商进行了2024年度综合考评,共6家一般做市商参与考评。
根据结果显示,年度综合评价为A的是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综合评价为B的是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基金主做市商进行了2024年度综合考评。
根据结果显示,年度综合评价为AA的是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综合评价为A的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综合评价为B的是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综合评价为C的是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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