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要闻 >> 正文内容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公募基金多端发力做好“必答题”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昌校宇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7日

       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介绍了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其中多项内容涉及公募基金,例如“提升实际投资比例”“明确公募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未来三年每年至少增长10%”等,为公募基金后续工作指明了方向。
 
    对此,多家公募基金表示,未来将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并从不断创新产品、加速指数产品开发、提高权益类基金占比、提高投研风控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
 
    提高资本市场稳定性
 
    中长期资金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专业投资力量,也是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压舱石”“稳定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基金”)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长期资金入市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稳定性,推动市场长期稳健向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基金”)相关人士认为:“加快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有助于优化投资生态,提升中长期投资回报,增强市场韧性,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发展质量,为投资者获得稳定的中长期回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如何高质量助力中长期资金入市是一道“必答题”。国泰基金相关人士建议:“公募基金需积极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价值发现作用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功能,及时抓住市场和投资者需求,持续推出创新产品引导资金流入国家战略产业,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战略,为推动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贡献力量,也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新增资金对应约5800亿元
 
    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明确表示,“公募基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未来三年每年至少增长10%”“力争大型国有保险公司从2025年起每年新增保费的30%用于投资A股”等。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全球基金”)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了清晰指引,有助于增加资本市场的长期资金供给。同时,中长期资金加大对权益市场的配置不仅有利于扩大市场的投资规模、改善资金的供给和结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中长期资金自身的投资回报水平,通过两者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深化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大成基金相关人士给《证券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截至2024年底,全市场公募基金持有A股市值约5.87万亿元。按照10%的增长测算,公募基金整体新增资金对应约5800亿元。随着中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中长期资金在市场中占比将持续提升,可以有效降低市场波动率,成为稳定市场的重要力量。”
 
    创新产品服务
 
    在“强化功能发挥,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方面,吴清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公募基金改革的重点工作是推出更多适配投资者需求的产品,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创新力度,实现浮动费率产品试点转常规。
 
    国泰基金相关人士建议:“公募基金需时刻关注市场和投资者需求,聚焦市场变化,紧跟监管政策和市场趋势,持续、及时捕捉各种创新机会与创新元素,从各个维度进行创新产品的研究与布局,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吴清还表示,加快推进指数化投资发展,制定促进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股票ETF产品的快速注册机制,原则上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进一步便利各类中长期资金投资市场。
 
    国泰基金相关人士认为:“对于公募机构来说,ETF产品的加速获批可以鼓励公募基金加大相关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开发效率。对于资本市场来说,这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流动性,为中长线资金提供配置工具,有效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稳定性。”
 
    同时,吴清在发布会上提到,强化监管分类评价引导,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占比和长期业绩等指标在监管分类评价当中的权重,引导基金公司将每年利润的一定比例自购旗下的权益类基金。
 
    “公募基金需持续通过主动自购旗下权益类基金等形式,向市场传递长期看多权益市场的信心和定力。”国泰基金相关人士介绍称。
 
    此外,吴清强调,督促提升核心投研能力,建立基金公司投研能力评价制度,引导基金公司强化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大类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能力。
 
    “投研能力是公募基金的核心竞争力。”国泰基金相关人士认为,这需要公募基金保持敬畏、谦虚的态度,认认真真做研究,实实在在打造投研能力,以回报投资者的信任。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梅茜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