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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驾驶不久便“趴窝” 工商介入商家将车辆维修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新车驾驶不久便“趴窝”

工商介入后商家对车进行了维修并将1万元加价款退还消费者

  4月14日,记者从赣州开发区工商局获悉,家住于都县的熊先生3月底在赣州开发区一4S店多花了1万元加价款购买了一款“一汽大众CC”轿车,可驾驶没多久便因变速箱出故障致“趴窝”,熊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车,但被对方拒绝。后在当地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商家退回了这1万元加价款并对汽车进行了维修。

  据了解,熊先生购买的这辆“一汽大众CC”轿车,因该车比较紧俏,熊先生为了能提到现车,除正常车款外还多付了1万元“提车款”。但车辆使用不久便出现变速箱挂挡卡挡现象,熊先生以为是新车磨合期内的正常现象,没太在意。今年清明节,熊先生驾车回老家扫墓,结果回来时车辆再次出现卡挡现象,且这次卡挡后,车辆无法再启动。熊先生无奈,只好拨打了该4S店抢修电话,该店派人将车辆拖回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车辆变速箱电路板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卡挡,只需更换一个全新的变速箱电路板即可。熊先生认为,自己刚购买的新车才行驶800多公里就出现这样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坚决要求换车或退车。双方经多次交涉,但未达成一致。

  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该车的主要问题是变速箱电路板存在质量缺陷,变速箱本身并无质量问题,可通过更换相关零配件后迅速解决,并不属于影响车辆行驶安全且难以修复的重大故障,构不成换车或退车条件,因而,对熊先生要求退车或换车的要求不予支持。调查中,工商人员发现,商家存在加价提车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加价提车行为,工商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退还消费者车价外提车款1万元。该公司按“三包”手册的规定履行了车辆保修义务,免费为熊先生的车辆更换一个全新的变速箱电路板,同时,免费赠送熊先生1次常规保养作为补偿。(孙继军 陈斌 记者张庆云)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孙继军 陈斌 记者张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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