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换货不成顾客将货留在店内 店员发怒竟将货扔出店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4月15日,市民高先生向赣州晚报反映,他在赣州中联商城B·TBOY棒球小子服装店里购买了一条裤子,后来发现裤子不太合身便想更换,但因裤子有些脱色且已超过更换日期,遭到商家拒绝。双方沟通不畅后,高先生将裤子留店内,而店员却将裤子扔出店。

  据高先生介绍,3月27日,他在赣州中联商城B·TBOY棒球小子服装店花281元购买了一条裤子,但裤子买回家后一直没穿。近日,高先生穿该裤子后,发现裤子不合身,码子有些大。4月14日,他将裤子拿到店里要求更换。销售人员告诉他,因裤子存在脱色现象,并且已超过更换日期,拒绝为其更换。但高先生说裤子先放到店里,次日再进行沟通。而销售人员要求他将裤子带走,高先生未听从销售人员的建议正准备离开时,一名赖姓销售人员竟将高先生的裤子扔出店外。

  随后,记者随同消费者高先生一同来到赣州中联商城B·TBOY棒球小子服装店内,该店一洪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三点理由不能给高先生更换裤子:首先,裤子已超过更换日期,店内售出的商品7天内包换;其次,高先生私自将裤子的回边拆开;同时,裤子的颜色与新裤子存在色差,因此不能给高先生更换裤子。对于将高先生裤子扔出店一事,洪姓负责人说,当时高先生执意将裤子放在店里,还说裤子如丢失,要店内的人员负责,销售人员在气头上才将高先生的裤子扔出店外的。对此,洪姓负责人向高先生表示道歉,并称销售人员的做法确实有些不妥。(张飞龙 记者李丽)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飞龙 记者李丽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