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政经 >> 正文内容

药械市场将亮“红黄牌”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姜建昌 记者谢满生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近日,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扣分暂行规定》,建立药械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对从事药械经营者严重失信的一律实行就地退出,两年内不得再从事药械经营活动。

  按照《规定》,将药械经营企业设定年度总分值为20分。对药械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申请GSP认证的,未设立基本药物专柜和基本药物咨询台的,无购进、验收、养护等相关记录的,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未按规定上传药品购销存数据、擅自关闭视频在线监控装置的,未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进行梯度扣分。对被扣分值在10分以上的,发出警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对被扣分值在15分以上的,发出黄牌警告,每月不得少于两次的检查;对被扣分值20分的企业,发出红牌警告,列入黑名单,在相关媒体上曝光,依据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取消经营者两年内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资格。(姜建昌 记者谢满生)

分享:

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