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泰康人寿赣州中支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4日
案例情况
消费者王先生多年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款分红型保险,因近期急需用钱打算办理“领取”,通过咨询,了解到不能“领取”,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退保,虽然目前退保金额已高于其所交的全额保费,但并未达到王先生的心理预期值,导致王先生对退保金额心生不满。一次偶然机会,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朋友”,该“朋友”声称可以帮助王先生争取更多的退保金额。于是,王先生听从“朋友”的“支招”,多次邀约朋友、家人到保险公司客服中心“维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合同条款以外的补偿,声称保险公司不出钱消灾,自己就不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试图与王先生沟通,但王先生均拒绝,为发泄怒气,甚至辱骂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并阻拦其他消费者在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办理业务。至此,王先生的举动已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无奈之下,保险公司联系了社区民警介入,民警到场后制止了王先生的错误行为,对王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提醒王先生切勿相信所谓的第三方“代理维权”机构及个人,王先生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理智,当场道歉,并表示愿意通过正常的维权途径向保险公司提出自己的诉求。
案例分析
非法“代理退保”机构往往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实则以“维权”之名骗取消费者资金,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这些非法“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可能利用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不满情绪,故意挑唆、激化矛盾,甚至组织、策划集体上访、围攻等极端行为来施压。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还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旦触犯法律,消费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处罚,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让情况更加糟糕。
风险提示
金融消费者应不断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做到依法合理维权,学会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维权方式,切忌听信非法“代理退保”黑产“支招”,而做出不当或过激的行为,否则不但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也有可能因自身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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