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大部分酒去向成谜 被指由总经理鲁广余个人支配
据新华社电 近日,有网民在互联网上贴出发票照片,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几百万高档酒供私人支配,引发网民强烈关注。
对此,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新闻发言人证实2010年公司确实采购了数批酒,但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但相关知情人透露,没听说也没见过公司出售这些高档酒,网曝所购酒部分是用于接待。
11日,一篇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贴出了四张买酒发票,总消费金额约168万元。其中一张发票开票单位是“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抬头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日期是2010年9月3日,内容是“30年500毫升茅台30瓶,15年500毫升茅台60瓶,50年500毫升茅台30瓶,53度飞天500毫升茅台360瓶”,价税合计958320元。
网帖还矛头直指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指其“今年中秋节前,指使手下用便利店非油品促销费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总价值259万元……所有酒都由总经理鲁广余个人支配使用,无人知道酒的去向”。
但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徐涛和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黎海琳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些酒的购买与鲁广余个人无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的一部分,因为公司也存在“非油品”经营,并指中石化加油站的便利店为零售渠道。不过当记者深究这批酒的相关数量等情况时,对方以不掌握数据为由未透露详情。
据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内部一知情人士透露,公司去年8月底和9月底确实派专人到贵州取过网上曝光的酒。这绝对不属于公司正常“非油品经营”部分,因为“非油品经营”由公司非油品部的运输队专门负责。
这位知情人士称,2009年从贵州调来的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把茅台作为公司接待用酒的主打产品,重要的接待都指定喝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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