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张兴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赣州金融网讯)日前,会昌县农信社就有效防范经营和案件风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制定和实施了《会昌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考核办法》。该办法强调信用社主任、机关部门经理日常案件防控工作责任,突出“四个结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一是与业务发展相结合。将案防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过程中,以布置作业式规定信用社主任及机关部门负责人每月、每季案防工作要点,有效地解决案件防控与业务发展“两张皮”的现象,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与绩效薪酬相结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月度考核占70分、季度占30分,考核结果与当期绩效薪酬挂钩,次月兑现,对得分95%(含)以上的全额计发薪酬,对于低于95%的,按当月计价薪酬ⅹ当月案件防控考核得分率,进行兑现薪酬,调动了防控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与岗位主要风险点相结合。考核要点涵盖案防及岗位风险点学习教育、四项制度落实、重点业务风险、内控制度、问题整改等各岗位主要风险点,通过细化考核项目、评分标准,规定评价方法,考核的操作性较强,预防和控制岗位风险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四是与日常履职相结合。实行案防工作信用社主任、部门经理负责制,将案防工作融入日常履职中,规定每月初对上月案防工作进行总结,以手写稿形式上报联社,对案件防控考核得分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或者全年累计5个月得分率低于85%的考核对象予以免职;对应付考核,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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