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8万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曾艳 曾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曾艳 通讯员曾健)3月12日,记者从赣州市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81920件,比上年增长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8.1万元。
从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内容来看,售后服务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7.4%,主要反映被诉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或无故拖延履行三包义务、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等;质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2.8%,主要反映购买的商品与商家表明的质量状况不相符,商品存在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2.2%,反映的问题主要有,餐饮店提供的食物存在变质、含有异物现象,购买的食品出现发霉、变质、过期情形,食品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等;合同问题占投诉总量的9.3%,主要表现为经营者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利用预付款、订金等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等现象;不正当竞争问题占投诉总量的8%,主要反映商家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
从举报内容反映的问题来看,2023年度举报热点主要包含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食品安全违法、产品质量违法五个方面。其中,侵害消费者权益具体表现有商家生产销售有质量问题商品、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以格式合同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欺诈消费者等;广告违法主要表现有经营者在食品广告中宣传具有保健功能、化妆品广告内容不真实、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医疗美容机构利用患者术前术后形象做宣传、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用语、网络技能培训服务中夸大宣传培训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