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4月11日,记者获悉,章贡区将对有条件但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摸底统计,于4月底前完成此类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此类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聘请工作,并实行物业管理。
据了解,目前该区已选择康吉苑小区、康达花园小区、东门花苑小区、红旗大道43号城建大院小区作为试点,开展好硬件设施改造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
同时,章贡区将对所有居民小区建立居民小区楼(栋)长责任制和社区志愿者(义工)队伍。推选居住在本居民小区各楼(栋)中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的居民志愿者出任楼(栋)长和单元长。(记者张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