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该指引在建立保荐代表人聆讯制度和未通过发审会审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问核机制的基础上,将监管关口前移,并将所有保荐项目纳入监管范围。
这位负责人说,问核机制建立后,每一个保荐项目将在见面会当天由审核人员约请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逐项询问该项目主要问题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由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其已勤勉尽责履行了各项尽职调查义务。审核人员将对问核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考核和评价的依据之一。
据介绍,问核机制中询问的问题涵盖了审核过程中关注的近40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了投资者投资判断时关注的重要事项。比如,发行人的行业排名和行业数据、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和经销商情况、发行人的环保情况等等。问核机制要求保荐机构进行独立核查,并采取走访、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的核查,确认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