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3日
近日,瑞金市象湖镇瑞明村一名男子因家庭纠纷,把4岁大的儿子抱上楼顶,欲将儿子扔下楼然后跳楼自尽,幸亏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相救,孩子才幸免于难。
欲扔孩子下楼
3月23日下午3时许,一阵吵闹声打破了瑞明村的宁静,一栋二层楼房前,一名男子正和一名女子争抢一个小男孩,能听见男子对孩子说:“爸爸先把你杀了,再自杀。”那女子一边大声哭喊:“你不能杀我的儿子!”一边拼命地往回拉着孩子,并不停地对男子又咬又打。
男子跟女子厮扯在一起,最后,女子摔倒在地,男子趁机抱着孩子直往楼上冲,情急之下,女子拨打110报警。
民警果断相救
接到报警后,瑞金市公安局巡逻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那名男子已经坐在二层楼顶边沿,两条腿伸出外面,手里拎着小孩,小孩的半截身子悬在空中,男子情绪十分激动并大喊:“不要过来,不然我把孩子扔下去。”
不久,消防官兵、公安民警陆续赶到。消防官兵在地面设置了救生气垫,民警维持现场秩序。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楼下的人不知道男子会往哪个方向扔孩子。在千钧一发之际,巡逻民警通过观察地形,发现可以从房屋后面摸上去接近该男子,趁机将其制服。于是两名民警脱下警服,乔装成路人慢慢靠近目标。民警开门、摸上楼,并迅速冲了上去抓住男子的手,将其制服。
原因十分荒唐
据了解,该男子姓刘,现年30岁。2009年,刘某在其岳父的担保下借了6万元高利贷,可是,刘某不务正业,妻子难以忍受决定和他离婚。今年3月,两人来到民政局,最后因为财产、债务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后来,刘某想把房子卖了还债,却遭到家人的反对。3月23日,刘某的姐姐找到他并进行了一番指责,说房子不是刘某的,刘某无权变卖,两人发生争执,男子一气之下说:“好!房子不是我的,那儿子是我的,我有权处置。”说完就去幼儿园把儿子接回家,之后就发生了欲把儿子扔下楼的荒唐事。刘某虐待家庭成员,已违反《治安管理法》有关规定,当晚,瑞金市公安局将其拘留。(朱晓明 特约记者钟元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