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丢失银行回执,伙食费需重缴?
学校食堂:需复印银行存根证明已缴费
赣州市杨先生3月29日来电:我的小孩在赣州七中北区读书,前段时间我到邮政储蓄所将他在学校食堂吃饭的伙食费305.5元打入了学校食堂的账号,可小孩不小心把银行打款回执单弄丢了。他到学校食堂确认缴费时,学校食堂的老板称要提供相关证明才能确认已缴伙食费,否则就要我们重新再缴费。
3月31日,记者联系了赣州七中北区教务处。据一郭姓负责人介绍,该校食堂是个人承包经营的,相关学生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后,学校已找过经营食堂的老板进行了协调。该郭姓负责人说,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学校每个月都有不少学生在缴了伙食费后弄丢了银行打款回执单。对于这样的情况,食堂老板还是要求学生找到办理打款业务的银行,请银行找出当时打款的存根,然后复印一份交到学校食堂来证明确实已缴费。
该郭姓负责人还表示,杨先生的孩子之前提供了一个比较模糊的打款时间给学校食堂,食堂老板上星期到银行查账,但未发现其所说的这段时间有305.5元的伙食费到账,因此还是建议他到银行复印打款存根,以此证明其确实已缴费。(特约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