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本报记者 周尚伃
1月18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定增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1.63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其中,浙商证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占比为50%;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占比为31.25%;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占比为18.75%。
值得一提的是,浙商证券的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将与浙商证券签署《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20%,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三高速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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