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陈硕罡:
因你是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并对你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5号),联系电话010-8808618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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