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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今日,哈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务于2011年7月底前完成。对于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经批准发给经济补助金,政府不再负责安置。在哈市入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为哈市户籍),享受哈市城镇退役士兵优待安置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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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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