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让更多农户享受发展红利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刘水莲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刘水莲)11月22日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宪魁,在我市就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开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王超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烈英随同。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吴忠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小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刘金接,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李文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多仙,市领导陈黎出席相关活动或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章贡区沙石现代农业示范园、沙石镇龙埠村兴龙生态农庄,赣县区江西中新云农科技有限公司、茅店镇东田乡村振兴示范村,于都县梓山镇潭头社区等地调研,实地了解我市蔬菜、脐橙、菌菇等产业生产规模、成本、销售渠道、经营模式、亩均效益等情况,详细了解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等情况。
在相关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介绍,与部分基层人大代表、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座谈交流,并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征求意见建议。王宪魁对我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致富、发展多种社会化服务形式、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王宪魁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王宪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要解决好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转变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社会化服务方式、经营方式,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要积极构建全产业链条,持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产业链留在农村,价值链留给农民,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民分享产业振兴增值收益,切实让更多农户享受发展红利。
其间,调研组一行还来到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纪念园、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馆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