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产业公司 >> 正文内容

电池级碳酸锂价格持续高涨 萃华珠宝斥资超6亿元进军锂电行业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龚梦泽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随着锂价持续冲高,不断有企业跨界进入锂电池领域。11月11日,萃华珠宝发布公告称,拟以现金6.12亿元收购交易对方陈思伟、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等持有的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思特瑞锂业将成为萃华珠宝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本次交易,萃华珠宝表示,公司看好新能源相关产业的未来市场前景,通过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公司将开始对新能源锂电行业进行布局,发展锂盐产品相关业务,在做优做强主营业务的同时,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多样性,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
 
    11月11日,萃华珠宝以涨停价格开盘,之后公司股价快速回落。最终收于20.29元,跌幅达到6.5%。
 
    老字号珠宝企业跨界锂电
 
    萃华珠宝收购涉及关联交易
 
    萃华珠宝此前是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据上述公告披露,11月1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陈思伟、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署了《关于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6.12亿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思特瑞锂业51%的股权。
 
    据此前公告,今年6月份,萃华珠宝控股股东翠艺投资与陈思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思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翠艺投资处受让其持有的萃华珠宝3073.87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13.86元/股,所需资金合计4.26亿元。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陈思伟持有的萃华珠宝股份比例为12%。同时,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约定放弃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4964.71万股股份的表决权。上述交易完成后,陈思伟将成为萃华珠宝的实际控制人。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陈思伟亦是标的公司思特瑞锂业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天眼查显示,标的公司思特瑞锂业拥有四川锂能矿业、湖北磷氟锂业两家控股子公司。其中,四川锂能矿业股东还包括兴发集团、富临精工等上市公司;兴发集团还持有湖北磷氟锂业49%股权。2021年度财报显示,思特瑞锂业净利润为8229.12万元;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净利润为2.8亿元。作为思特瑞锂业的实际控制人,补偿义务人陈思伟同意承担思特瑞锂业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承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多家上市公司进军锂电赛道
 
    专家提示勿盲目跟风
 
    萃华珠宝“跨界”锂电为何遭遇资本市场冷淡回应?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于清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高成长高景气赛道,锂电池领域吸引了很多跨界资本入局,但经过上一轮的行业深度洗牌,目前这一领域的投资已日渐理性。“目前电池级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等产品确实因供应紧缺而价格高涨,但业内很清楚目前锂盐产能并不缺,缺的是锂矿资源,利润也在向矿端转移,股价就是很直观的体现。”于清教表示。
 
    宏氟锂业董事长曹斌亦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锂电池材料端竞争激烈,在“双碳”背景下的工艺创新尤为重要,低碳环保且成本可控的绿色生产工艺对于新入局者充满机遇和挑战。
 
    自年初以来,电池级碳酸锂价格就开启一路疯涨模式。据上海钢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10日部分锂电材料报价上涨,电池级碳酸锂涨5000元/吨,均价报58.75万元/吨,工业级碳酸锂涨5000元/吨,均价报57.5万元/吨,续创历史新高。在此背景下,包括伟明环保、怡亚通等多家上市公司纷纷进军锂电池赛道。
 
    今年8月4日,伟明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永清科技,盛屯矿业,欣旺达签署合资协议,拟投资开发建设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总投资不超过191亿元。
 
    11月8日晚,怡亚通公告披露称,公司与金圆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开发锂资源等有关项目,旨在新能源产业上下游实现优势互补及协同发展。
 
    在于清教看来,伴随着锂矿资源开发进度加快,后期供需格局将出现逆转,跨界投资锂盐领域需谨慎,警惕盲目跟风。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国尚无规范的锂资源期货平台,尤其2020年以前,多数大宗远期交易都是在线下提前锁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针对锂价的非常态变动,应坚决打击国内外个别企业原材料囤积与炒作行为,并尽快建立锂资源价格交易体系,避免被国际锂价及个别中间商“牵着鼻子走”。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网

责任编辑:梅茜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