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卫生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卫生队伍技术服务水平,缓解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矛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应、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公开选聘1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瑞金市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瑞荣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公开选聘具体工作。
二、选聘名额、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名额
2011年我市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0人。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60人(市人民医院39人、市中医院6人、市妇幼保健院14人、市皮防所1人),乡镇卫生院90人(具体选聘计划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相应学历、专业及资格(详见附表);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相应职位执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三)公开选聘的范围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未就业的应、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乡镇卫生院限选聘瑞金籍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相应学历且取得了相应职位的执业资格者;
3、瑞金籍已在外地正式聘用愿意回到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
4、本次选聘按报考人数的2:1比例差额选招。若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之比小于2:1,原则上根据报考人数按2:1的比例调减选聘职位数。
对愿意到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统招),其所学专业与选聘职数、条件相符合的,不按2:1比例差额选聘,且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聘信息
将本方案有关内容在《瑞金报》、瑞金电视台、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29日至4月22日到市卫生局人秘科报名,联系电话:0797—2522420。
2、报名时应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乡镇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3、对各单位相同专业、相同学历要求的职位,分别按市属、乡镇合并进行报名、考试,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
(三)资格审查
由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共同负责,于2011年4月29日前完成。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90%)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瑞金市解放小学。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合卷100分。
命题和组织考试由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实施由市卫生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共同参与。
(五)评卷
领导小组聘请专业人员评卷,评卷工作于5月9日前完成。
(六)公布面试入闱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数1:1.5的比例拟定面试入闱名单(与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张榜公布,5月11日前完成。
(七)面试(占总成绩的10%)
面试由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以专业实务为主。
面试时间:5月14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总成绩名次先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一并列为体检对象。由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三个单位各派一人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5月27日前完成。
(九)拟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张榜公示7天,当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顺延,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聘用对象。
(十)正式聘用
拟定聘用人员后,市卫生局向市政府呈报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人社局办理好人事代理,由市卫生局将选聘人员安排到有关单位工作。
四、工作经费
市财政据实核拨。
附:瑞金市2011年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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