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民生服务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助力赣州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支持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和《江西银保监局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赣银保监发〔2022〕6号)等文件,结合赣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立足赣州纳入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实际,将新市民金融服务作为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稳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构建功能健全、服务完善、分工合理的金融服务新市民长效机制,建立适应新市民需求的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均等性和便利性,以新市民金融服务的提升带动普惠金融发展质量的整体提升,助力赣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一)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新市民金融服务要有机融入将赣州建设成省域副中心城市、全省金融次中心、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区域发展战略,致力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支持配合各级政府发挥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环境营造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用好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争取配套政策支持。
(三)创新驱动,优化供给。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立足赣州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实际,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需求,探索以新思维、新方法、新工具丰富金融服务场景,创新专属产品,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新市民金融服务,着力破解难点、痛点、堵点,探索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赣州经验”。
(四)共享发展,惠及民生。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持续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新市民,让其以平等的机会、优惠的价格享受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维护新市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一)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1.聚焦重点群体精准施策。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具体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地方政府政策,明确新市民范围。鼓励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研究各类新市民群体的不同需求和特点,细分服务对象,分类精准施策。
2.聚焦重点区域主动对接。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与新市民较为集中的县(市、区)、城镇、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对接,为新市民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特别是要与申报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意愿较为强烈的县(市、区)政府加强合作,开展先行先试,在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基础金融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聚焦重点行业延伸支持。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一十百千”入园访企专项行动和“金融保链强链行动”,聚焦赣州“1+5+N”产业以及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新市民较为集中的行业,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延伸金融服务链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以行业带企业、带新市民。
(二)加大新市民创业就业支持力度
4.加大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辖内银行机构要抓住赣州已将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的契机,支持地方政府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担保、贴息等政策,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按规定免除反担保相关要求。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加强对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通过优化调整已有信贷产品、将上级行产品引入赣州、推出专属信贷产品等方式,加大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鼓励辖内银行机构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与市县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专精特新”企业、被地方政府授予“骏马奖”“飞马奖”“天马奖”的重点企业及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的对接,聚焦专业人才、专业技术提供金融服务,缓解新市民创业融资难题。鼓励辖内银行机构结合人民银行再贷款低成本资金,针对不同创业阶段的新市民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合理设置费率,灵活安排还款期限,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5.加大对新市民就业的信贷支持。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加强与人社、教育、高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就业专场招聘等活动,用好家政、电商等灵活用工线上渠道,精准对接各类新市民群体就业,为其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加大对就业具有明显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根据企业缴纳社保及代发工资等情况,加大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以此加强“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促进企业吸纳新市民就业,助力更好带动就业和稳岗扩岗。
6.加大对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保险保障力度。鼓励辖内保险机构针对大学生创业创新保险产品,争取地方政府的保费补贴或其他支持政策。引入或开发科研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利执行和损失保险等创业保险产品,给予小微企业投保支持,分担创业风险。聚焦新市民较为集中的行业,加强与工伤保险政策衔接,发展适合新市民职业特点的建筑工程系列保险、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业务,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保险保障水平。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
(三)有效满足新市民住房和安居需求
7.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立足赣州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的实际,与住建部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获取保障性住房项目及建设运营主体相关信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辖内银行机构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装修改造、运营管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依法合规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和专属金融产品。支持辖内银行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稳妥做好对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共有产权住房融资模式,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鼓励辖内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8.助力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体系。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发挥信息科技优势支持政府部门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增加长租房源供给,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体系,助力政府部门提高住房租赁市场信息共享,提升租金公允性,降低租房成本。
9.稳妥加大住房租赁企业金融支持。支持辖内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向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在授信额度、贷款条件、审批流程及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鼓励银行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结合当地补贴政策,针对符合条件、有长租需求的个人承租者开发相关房屋租赁金融产品。鼓励辖内保险机构开展出租人责任险、承租人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长租房市场发展。
10.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和安居需求。支持辖内银行机构因城施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的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标准,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符合购房条件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积极支持其合理购房需求,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应积极满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求。鼓励辖内银行机构针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为其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消费提供信贷产品。辖内保险机构要加强家庭财产保险的推广,为新市民进城安居过渡期提供保险保障。
11.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建设。辖内银行机构要助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丰富住房公积金手机客户端(APP)、小程序个人自愿缴存功能,畅通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渠道。
(四)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
12.提供职教培训金融支持。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高校合作,支持打造“政校企联动,产教科一体”的职业教育新模式,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通过地方政府补贴贷款利息等方式,依法合规对新市民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培训等提供金融支持,促进新市民提高技术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13.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相关银行机构要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就学,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
14.拓展托育和学前教育保险服务。辖内保险机构要积极引入或开发托幼机构保险产品,推动托育服务保险发展,降低托幼机构运营风险。鼓励发展学幼险、子女升学补助金保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鼓励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解决后顾之忧。
(五)提高新市民健康保险服务水平
15.推广普惠型健康保险产品。鼓励辖内保险机构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等项目,开发以基本医保参保人为对象、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扩大普惠型健康保险覆盖面。推广“精准防贫保险”,防止新市民因病致贫返贫。
16.提升健康保险产品灵活性。鼓励辖内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新市民所在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实惠、便利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针对新市民群体短期工、临时工较多的情况,匹配以件、天、周、月等为雇佣周期的用工制度,开发更加普惠、灵活的极短期健康保险方案,降低新市民投保成本。
17.提供异地投保就医结算便利。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发挥渠道和科技优势,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探索异地投保和快速理赔,为新市民就近就地就医提供便利。
(六)加大新市民养老保障力度
18.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鼓励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加大对中小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化改造,合理满足可持续发展、运营规范、市场口碑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响的养老服务企业,给予信贷政策优惠,推动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养老。
19.持续完善养老保障金融服务。鼓励辖内保险机构抓住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至全国范围的契机,优先在“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针对新市民养老的需求和特点,推出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辖内大型银行积极参与总行养老理财试点工作,与理财子公司联动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助力研发符合当地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养老理财产品。支持辖内银行机构研究养老储蓄产品,鼓励大型银行积极参与总行养老储蓄业务试点。
20.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配套建设。鼓励辖内银行机构重点支持能够有效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利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项目,并给予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优惠支持条件,积极支持社区养老设施改造升级。鼓励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加强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等便捷服务,提高适老金融服务便利性。
(七)优化新市民基础金融服务
21.强化便民惠民服务。鼓励辖内银行机构根据新市民流动性强等特点加大配套设施投入,设计人性化服务流程,优化账户开立、工资发放等基础金融服务,提供更多样、更便捷的征信查询服务。合理减免新市民个人借记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等费用,确保降费政策应享尽享。鼓励辖内保险机构衔接线上线下,提供全流程、移动化、一站式服务。
22.助力民生资金监管。辖内银行机构要依法依规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等的资金监管业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支持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探索开发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等金融产品,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23.维护新市民合法权益。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畅通新市民消费投诉渠道,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投诉处理,做实受理、分流、办理、督办、回复、上报等各环节工作,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对提出的征信异议,辖内银行机构要依法合规、妥善及时地处理相关异议,为新市民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24.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入新市民集中的城市、城镇、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工业园区等区域,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金融咨询、融资策划、政策宣传等服务。发挥好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的金融知识培训与咨询中心功能,常态化为新市民群体开展理性投资借贷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为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的小微企业开展金融辅导,提高新市民及所在企业的金融素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防骗反诈能力。
四、保障措施
25.完善协调机制。赣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赣州中支、市政府金融办依据职责负责牵头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对接,贯通协同机制,为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会商,加强工作协调,组织政策宣传,开展经验交流。
26.压实主体责任。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应由一把手挂帅、高级管理层统筹部署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及责任部门,细化方案和措施,落实各级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守合规经营底线,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27.推进风险分担。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新市民创业以及吸纳新市民就业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对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或有关小微企业积极给予支持。
28.推动信息共享。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配合政府部门推进数字赋能,统筹整合新市民服务公共信息,推动新市民工商、税务、就业、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政府信息共享。鼓励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接入“赣服通”金融服务专区等数据平台,在依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应用,综合线上线下信息,提供金融服务效率。要将新市民金融服务纳入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作一体推进,为新市民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平台。
29.加强银保政合作。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新市民社保缴存和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发放、医疗保险缴存和结算等方面合作机制,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以及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财政补贴等政策,有效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加强银行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通过保证保险等险种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30.加强跟踪监测。赣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赣州中支行、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跟踪监测,深入分析研究新市民不同群体金融服务满足度,适时开展工作评估和监管评价,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完善服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