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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实控人被罚“终身禁入” 谁来接盘?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李亚男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3日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7个月后,*ST澄星、澄星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处罚落地。7月12日,*ST澄星公告称,*ST澄星、澄星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澄星实控人李兴、时任澄星集团董事、副总裁及财务部长周忠明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时任*ST澄星董事兼财务总监花伟云被证券市场禁入十年。
 
    目前,李兴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此前,李兴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后自6月10日起取保候审。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立案调查阶段,被调查人发行股份、资产重组等事宜受到法律限制,正式处罚落地后,36个月之内公司公开发行等权利仍然受限,但是相对而言,处罚事项的终结有利于*ST澄星的后续发展。”
 
    从二级市场来看,*ST澄星7月12日开盘即涨停。
 
    实控人被终身市场禁入
 
    2021年12月7日,*ST澄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7月12日,*ST澄星则对外公告称,*ST澄星、澄星集团、李兴、周忠明、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蒋建红、姜义平、王正海、陈劲杉、吴仕英、顾静娟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ST澄星及澄星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具体来看,2020年,*ST澄星与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37.54亿元,*ST澄星在经派出机构和交易所监管问询后,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澄星集团对*ST澄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中期报告和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ST澄星有4起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8418.24万元,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由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ST澄星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澄星集团被处以二百万元罚款;李兴被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周忠明被处以一百万元罚款;花伟云、时任*ST澄星董事兼总经理王国忠、时任*ST澄星董事长江永康被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其余当事人则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而李兴、周忠明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且在2019年因信披违规被处罚,分别被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花伟云则被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
 
    “本次是处罚告知书,澄星股份有权申请听证,不过按照目前的新规,投资者已可向澄星股份索赔。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买入澄星股份且截至2021年4月9日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澄星股份赔偿历史损失,投资者的赔偿权利与现在账户是否盈利无关。”王智斌告诉记者。
 
    控股股东股权将被拍卖
 
    “实控人被终身市场禁入,上市公司如果要正常经营和运行,可能就会更换实控人。而由于之前的违规行为,*ST澄星当前很难有人接盘。”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接盘方来讲,标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资产产权是否清晰有较大的重要性。”
 
    记者注意到,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所持有的*ST澄星股权在经过多次拍卖、变卖流拍后,将于8月6日10时至8月7日10时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竞价。竞买人须解决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ST澄星的资金本息合计22.56亿元中62%为限的资金问题。
 
    而在7月12日*ST澄星公布的《关于*ST澄星和解进展有关事项的问询函》部分问题回复中,*ST澄星在回复中确认,上述澄星集团对*ST澄星的占用债权已转让至江苏资产,江苏资产已在4月15日将上述占用资金22.56亿元偿还至上市公司,且该款项支付不可撤销。
 
    问询函回复显示,该笔款项为浙江耀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宁科技”)委托东方资产将上述收购款支付至江苏资产账户。记者查阅公告发现,在5月19日的问询函回复中,耀宁科技表明,意向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不过,澄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已经历多次拍卖、变卖流拍,耀宁科技作为参与*ST澄星的股权拍卖、变卖的适格主体,截至目前仍未报名参与上述股权拍卖、变卖。
 
    公告显示,耀宁科技因*ST澄星退市风险尚未解除等原因,尚未报名参与股权的司法拍卖、变卖程序。而记者注意到,*ST澄星已于5月5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过,上交所将在上市公司回复相关问询函公告后,视情况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而*ST澄星相关问询函回复已多次延期,多次延期回复也让*ST澄星“摘星”之路蒙上了阴影。7月12日披露的和解事项有关问询函,仍余部分问题未回复。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问询函也分别延期至7月19日、7月26日前回复。
 
    “上述事项必然会影响到接盘方的判断。”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分析,“在遭受监管部门处分以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声誉会受到较大损害,也会对公司运营与业务开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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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网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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