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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防非“防火墙” 捂紧百姓“钱袋子”
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纪实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宋石长 梁启盛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日前,市处非办组织市公检法、民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单位,章贡区处非办和部分市属(驻市)金融机构,在赣州国际时代广场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市政府金融办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记者宋石长 通讯员梁启盛 文/图

  “阿姨,8391507,这是我们市处非办的举报电话。如果有人以养老、高利息、投资等名义引诱你投资,就打这个举报电话,我们会为你保密。如果查实立案了,还有举报奖励。”

  “打着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传以房养老等旗号,诱导你投资的,很可能就是非法集资,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我们去年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例……”

  日前,赣州市处非办组织市公检法、民政、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单位,章贡区处非办和部分金融机构,在赣州国际时代广场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知识,引导人民群众远离高息高利诱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筑牢防范非法集资“防火墙”。

  这是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一手抓防范宣传,一手抓打击处置,从源头管控、警示教育宣传、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刑事打击等方面进行全链条治理,扎实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化解非法集资刑事案件35起,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评满分第一档的好成绩。

  凝聚合力 引导群防群治

  只有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起健全的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有效防范、处置和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从而营造健康有序良好的金融环境,最终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从严从早从小防控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风险,我市不断健全完善非法集资的防控体制机制,明确市县处非工作牵头部门和市县乡三级处非工作人员,先后建立了处非联席会议、资金异动监测预警、陈案化解专班碰头会、联合风险排查、非法集资举报奖励、防范金融风险公益宣讲团等工作机制,形成了从事前风险源头防范、事中风险隐患排查到风险打击处置的全链条治理非法集资体系,引导全民防非识非、群防群治。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的优势,扎实推进非法集资案件打击处置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相互配合、协调有效”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制,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月定期组织召开非法集资陈案化解专班碰头会,不断凝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合力,全市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跨部门监管协作明显加强。

  警示宣传教育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我市一方面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重点时段,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警示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市县两级防范金融风险公益宣讲团、国盛证券投教基地、金融机构等专业化优势,联合开展“普及金融知识 防范金融风险”“学党史 办实事 学条例 防风险”“理性选择养老服务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等专题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在宣传手段上,一方面以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网点、社区、商业聚集区等为阵地,通过拉横幅、播放LED显示屏、设立咨询展台、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另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设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开通“非法集资线索”随手拍功能,设立非法集资举报专线,持续发布防范非法集资警示宣传教育相关报道,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新媒体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海报,取得良好成效。

  排查监测 强化线索处置

  民间借贷活动活跃,“套路贷”、高利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不法金融活动禁而不绝,引发的非法集资、暴力讨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不仅破坏正常的金融生态,还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为此,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及时亮剑,下决心、出重拳,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整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行政打击和刑事打击并举、衔接合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监测预警是防范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我市不断强化非法集资预警监测平台、综治网格化管理等运用,加大对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筛选力度,协调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督促指导银行机构强化资金异动监测预警,及时共享信息,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实现事前和事中相结合的智能风险预测,实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强化源头防控治理。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金融敏感字样企业排查,协同市监部门强化涉金融敏感字样商事登记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滋生风险的土壤,杜绝输入性风险。

  强化金融风险排查。协同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会同公安、市监、人行、银保监、城管等部门,高频次对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联合执法风险排查,对商业楼宇、社区等非法集资高发区域开展常态化“扫雷行动”。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做好风险线索收集处置工作,通过电话举报、部门移送、技术监控等手段,积极收集非法金融活动线索。今年以来,收集问题线索15条,移送和处置风险隐患14条。

  打防并举 防控金融风险

  打击处置是最好的防范。2021年以来,我市严格坚持政府统筹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排查、联查联动,扎实有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加大陈案化解力度。实施“一案一策一专班”和县领导包案制,明确具体办案责任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同时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专班碰头会,通报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和地区间协作问题,推动快侦快诉快审快执,强化追赃挽损力度。

  全面遏制新案发生,妥释金融风险。我市积极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案释法,强化与公安部门协同,常态化开展“扫雷行动”和联合执法,推动开展非法集资防控“亮剑行动”,行政处置与刑事打击并重,增强震慑效果。综合运用民事、行政手段化解金融矛盾纠纷,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同等对待,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全过程,最大限度减轻集资参与人损失。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员宣传、巡查、报告举报作用,让防范非法集资深入人心,让非法集资犯罪无处遁形。

  同时,我市积极协调属地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及时主动发声,澄清谣言,确保矛盾问题及时化解到位,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解析

  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

  某旅游开发公司赣州分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在章贡区成立,负责人为赵某。该公司成立后,赵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以投资旅游开发和养老项目为由,安排公司员工通过推介会、发放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月利息2%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截至2017年1月,该公司向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8万元,涉及借款人57人,造成借款人实际损失66万元。

  ●诈骗手法

  本案中,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以“投资旅游开发和养老项目”为由,骗取老年人钱财,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及家庭和睦。

  ●防范措施

  1.不要贪图小便宜

  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是有人让你出钱,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2.提高法律意识

  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种诈骗手段,提高警惕,提高对骗局的识别能力。

  3.谨慎低价旅游团

  要学会甄别旅游机构的资质,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不盲目追求便宜,签约正式旅游合同,当自己不能辨别物品真假时谨慎购买,在旅游消费时务必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4.树立安全思维

  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与身份信息绑定的银行卡、密码等,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金融服务。

  5.警惕上门推销

  老年人独自在家时应多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人员观望敲门等情况,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对快递员、维修员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接待。

  6.提高反诈意识

  无论亲朋好友还是自称是公检法人员,只要提到钱,要第一时间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时要及时拨打110或者举报热线进行求助。

  7.端正保健理念

  要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遵医嘱服用药物,不要相信所谓的“特效药”“神医”,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宁某某成立赣州市某某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宁某某以赣州市某某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口口相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投资装修、老年公寓返本付息、商城充值赠送日用百货并返还本金等,以每月支付本金1.5%至3.8%不等的利息为诱饵,面对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

  截至2021年1月,宁某某向39名不特定人员吸收公众存款共计400余万元,已归还本金70余万元,尚欠本金300余万元,已付利息6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诈骗手法

  本案中,宁某某的非法集资对象主要是中老年人,为了吸引中老年人投资,其聘请业务员到菜市场赠送鸡蛋、面条等小礼品,引诱中老年人至其店内,随后通过发传单、开讲座等方式,宣传其公司的投资项目,并许以高额利息,以此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

  ●风险提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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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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